实时关注小屯子站监测数据,每周对小屯、花园和玉璞园子站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共出具周报数据46次。开展降尘监测工作,每月对花园子站、云岗子站和小屯子站进行降尘监测,已出具3期降尘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2019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8%。其他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
)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浓度分别为4、36、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下降16.3%和下降14.5%。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35天,同比增加15天,共发生空气重污染10天,同比减少8天。
丰台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共3个(其中1个达标率100%,2个已停用正在进行迁址)。噪声普查138个小网格、28个大网格、36条道路点位的监测工作。
2019年丰台区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4分贝,同比去年下降0.4% ,道路交通等效升级为72.2分贝,同比去年上升0.5%。
配合管理部门做好信访监测、“接诉即办”工作,共受理监测委托162件,出具委托监测报告162份。
每半个月对应急仪器设备进行1次维护保养,安排4个小组共计12人分别进行轮岗确保24小时应急备勤,保证应急仪器和应急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出动应急监测3次。
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在长辛店油库模拟油品泄漏安全事故进行安全演练,进行了厂界废气的采集及分析,并上报结果,强化了应急意识与应急监测能力。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新版体系文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了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对2018年年度检测工作总体状况以及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自我声明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自查总结。
对实验室采取了平行样测试控制精密度,做到了有标准样品的项目对每批样品均采取标准样品测试和加标回收等措施进行准确度控制,保证各类样品分析的监测项目质控率均不低于90%,监测数据质控率均不低于10%的质控要求。
做好在用仪器的检定、校准、维护工作,做好新进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工作,确保所有在用仪器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满足检验检测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完成了《北京市丰台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编写工作,对丰台区2018年污染源达标情况及环境质量现状与上年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提出了2019年度丰台区主要污染物和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对主要环境问题的分析,提出改善环境质量的对策和建议,为下一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全面基础数据保障。
开展站内持证上岗考核评定工作。同时组织牵头对监察支队开展水和废水采样项目的技术培训及笔试自考工作。本年度共通过了16人次共计272个项次的持证上岗考核,确保了全部监测能力具备2名以上持证人员,符合持证上岗考核工作要求。
主动参加环保部标准样品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工作,完成了8个项次的能力验证项目,结果全部满意。
通过市监测中心组织的地表水断面监测、污水处理厂监测等共计10个项目的质控样品考核工作,合格率100%。
结合自身监测工作现状及业务需要,开展内部技术培训共计5期,65人次。积极参与市监测中心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共计3期。全年共累计组织培训人员67人次,380学时,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按照通知中武内容的参照范围对丰台区6名报名选手组织安排五次单项理论知识考核和一次整体理论知识考核。最终以六次理论知识考核和两轮实操考核的总成绩作为参赛依据选出3名选手参加武活动。历时两个月的准备最终取得团体三等奖的成绩。
制定《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类质量管理措施,提升委托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对出现超标的数据,对其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实施100%全覆盖核查,出现问题,要求及时复测及整改。
每月抽取一个市、区控地表水委托断面,对具备资质的全部检测项目进行原始记录核查。每月汇总抽查问题,反馈检测机构,按照整改要求责令整改。
根据监测频次,按照30%比例抽取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原始记录进行核查,汇总抽查问题,反馈检测机构,按照整改要求责令整改。
委托的废水污染源重点项目及地表水全部有资质项目,发放有证标准物质考核样品,进行盲样考核,要求不合格的监测机构留样复测和提交整改报告。
每月随机选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中的一个项目分别对承担跨乡镇(地区)界水体断面任务的检测机构,各发放有证标准物质考核样品,进行盲样考核。
六项措施:《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暂行办法》《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课题研究管理暂行办法》《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暂行办法》《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党建引领推动工作机制》
☑按时完成市控、区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每月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性监测方案,对超标污染源及时进行查处,充分发挥监督性监测的作用。
☑处理好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认真做好对污染投诉举报事件的监测,以监测数据为准绳,切实解决环境信访案件。
☑继续对生态补偿断面实施监测,发现数据异常问题及时反馈,撰写月分析报告及季度水质分析报告,统计当月补偿金,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
☑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于监测次月10日前在系统上完成相关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确认,确保信息公开数据与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继续做好区级考核评价水质监测,包括丰台区河长制断面监测、街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监测共计69 个。
☑对辖区内乡镇级地下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数据报送工作,确保监测质量,及时分析饮用水水源水质类别,按时上报监测数据至市环保监测中心。
☑根据全年监测任务社会化委托情况,细化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措施完善社会化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监督,不断提高监测规范化水平,确保监测数据质量,提升第三方数据准确性和可信性。
☑结合丰台区监测任务需要及各项新标准更新发布情况,统筹规划监测新标准变更及立项工作安排,做好新项目的仪器采购、检定校准、人员培训、考核、持证及评审工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监测能力适应环境管理需求。
☑完成2020年度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包括138个小网格、28个大网格和36条建成区道路噪声普查监测工作
☑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一次从预警到现场监测的应急演练工作,提升监测人员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处置能力。
☑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针对现存的监测能力短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补齐短板的同时能够更好地指导监测工作,更好地做好监测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