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是可以走正常的离职程序,但是如果没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满年限,个别单位会追究期责任,可能会支付赔偿金,或者在之后规定的两至三年内不能再考,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报考单位的规定为准,
1、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离职。各个省份有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办法,如《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对事业单位受聘人员辞职有明确的规定。
2、受聘人员辞职的原因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需要和单位协商一致才能解除聘用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除的,受聘人员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申请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聘用合同解除以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无聘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
4、聘用合同对于解除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如约定单位出资培训、使用单位户口指标的。在服务期未满时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单位有权主张违约金。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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