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固定资产类投资项目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节能评估 ,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 ,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节能评估报告书: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节能评估报告表:年综合能耗1000-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1000吨,或天然气消费量50万-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余热余压利用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石油、天然气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电力、石油、天然气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或年综合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含200万千瓦时)的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向能评机构提出合理的用能评估申请,并向节能评估机构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节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2、能评机构根据相关政策组织专家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能评报告书或能评报告表,并出具评估意见。
4、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评估报告进行研讨论证,形成专家意见作为能评审查的重要依据。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收节能评报告表3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能评是政府对投资活动能源消费、能效水平、节能目标影响等进行把关的重要抓手,是提高项目能效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能源不合理消费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节能准入门槛,大幅提高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尤其对新上高耗能项目,要求达到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能评可以避免“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从源头和需求上控制能源消费的不合理增长,杜绝能源浪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的转变。
能评工作对项目能源管理机制提出了全面要求:建立健全包含能源统计、能耗定额管理、能源标准化及节能管理组织、人员、台账等的能源管理体系,明确能源计量器具配置一览表、精度要求等,可以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筑牢能源管理的基础,有效提高建成投产后项目的能源管理水平。
建立能评与增量、总量控制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能评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常态化统计分析和信息交换机制),根据能评项目新增能源消费情况实施(对节奏进行调控),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能耗置换(等量或减量置换)。
能评工作要进行统一管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去编制)、规范管理(要执行能效标准,不是限额标准)和全过程管理(还要进行事后监管)。
强化能评的重点内容:能效指标、能耗总量评估,要求开展等量置换、替代方案评估;强调真实可行,完善深化评估工作,要提出基础数据、基本参数、强化计算(计算公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计算公式及过程)、强调真实数据支撑;注重能评报告质量,提高能评效率,取消和弱化部分无关内容,注重报告可行和严肃性。
产业不同,评估的重点和要点也有侧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中除总纲外,还给出了火电、炼油、钢铁三个行业的分指南,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要引用项目所需的评估依据,杜绝与项目不相关,或无关紧要的依据,不是引用的越多越好,已经列入的依据,就应当在评估文件的恰当地方给出引用;
注意时效性,应采用最新版本的评估依据,注意时效性。这就要求相关从业人员高度关注国家各部位、行业联合会等定期公布的有关能源的数据资料、与时俱进;要勤于查找国家各部委、标准化委员会网站,对引用的评估依据的有效性逐一查验。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要求编写,注意编写格式和内容章节排列,做到简明扼要,避免出现内容重复的现象。注意不同行业的差别,突出行业特色的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图表的直观优势,特别是有关数据汇总表、节能措施汇总表、总平面布置图、能源网络图等。
与经济因素有关的能效指标与经济因素有关的能效指标包括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和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等,需要正确利用增加值的计算方法——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两种方法计算结果可能有差异,建筑、交通类项目可不计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与项目生产活动相关的能效指标与项目生产活动相关的能效指标包括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电耗,以及单位产品一、二次能源能耗,工序能耗,单元装置能耗,不同行业制定的能耗限额不同。
能效指标评价进行能效评价时,可采用标准比照法,如果项目的某项评价指标在国内标准中有相应的要求,则可进行比对,以反映节能效果;也可以采用类比分析法,建议与省内或相似地区的同类项目进行分析比较。
黑龙江省**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兴安岭通达节能评估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节能评估,出具的《黑龙江省**热电集团宾州热电厂6000千瓦+1.5万千瓦+2.5万千瓦背压机组新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内容明显失实,该项目在开展节能评估前已基本建成,节能评估文件中机组选型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明显不符。江苏华电句容发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工程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额定功率,湖北华电西塞山电厂二期工程4号机组工程锅炉额定蒸发量等与节能评估文件不符。
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800万吨/年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选煤厂,擅自扩大筛分工序规模;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星一井及选煤厂项目未配套建设选煤厂。**宁夏煤业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韦二煤矿等项目建设单位未执行能评要求,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更改技术方案、调整主要用能工艺。
青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吨氯化钾项目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出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上海**热力供应有限公司1台75吨/小时燃煤锅炉热能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厂用电率,贵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盘南电厂3、4号机组(2×600MW)工程、华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宁热电厂2×30万千瓦级工程等供电煤耗,北海**镍业有限公司北海**新材料生产项目等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双鸭山龙煤**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10万吨/年芳烃项目等综合能耗未达到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
新疆***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与山东省工程咨询院(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共同弄虚作假,出具的《新疆**师煤电有限公司2×300MW自备热电机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内容严重失实。新疆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2×300MW自备热电机组项目在开展节能评估前已开工建设,但节能评估文件却谎称项目未开工建设;节能评估文件中机组选型、主要用能工艺等与实际建设情况不一致。其中,项目实际建设2台360MW湿冷机组,而评估报告中建设方案为2台300MW空冷机组,隐瞒项目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在北方缺水地区,原则上应建设大型空冷机组”的要求)。
1、对从事节能评估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节能评估工作。
2、评估依据是评估的基础,也是评估的最大支撑。但近些年来,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更新较快,能效水平提升也较多,新的政策与规范文件也层出不穷,选择评估依据要注意以下事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标准规范应齐全;不得采用作废、失效的评估依据;部分行业标准制定时间较早,虽然尚未过期,但使用时注意要与行业内现状相衔接。
3、节能技术措施尽量明确以往诸多能评报告中的节能措施相对粗放,不太明确或者具体,这给后续的能评验收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为强化能评的后续监管验收,节能措施应具体,明确,有实操性。
4、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6号令的深度要求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建筑设计方案方面,增加分析评估建筑节能方案、暖通空调方案、照明系统方案、电气方案等内容的硬性规定;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方面,增加用电量计算依据、过程及详细用电设备耗电表的硬性规定。
5、明确项目可研报告或申请报告与节能评估报告的关系,节能评估报告是依据可研报告进行编写的,对于在可研报告中出现的不合理问题的处理应明确规定。
6、加强节能管理措施,明确计量器具的配备和能源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当前评估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能源审计过程中存在的计量器具配备率较差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象,应在报告中对该部分内容进行强化,不能仅仅只给予器具的配备要求,而是应该尽量明确器具的配备部位,以及应设置的管理制度等,给建设单位一个明确的方向和可执行的方案,这样更能突出能评的作用。
节能评估是真正从源头上节约能源的重大举措,相关人员在工作中要提高认识,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认真对待节能报告编制工作。其次,节能评估涉及的行业和专业广泛,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工程等多个应用专业的基本理论,相关人员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地为节能评估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