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设计文件核查的目的是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了解和掌握设计标准、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工程规模,核对工程数量,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1.2.2 核查工程平面、纵、横断面等工程设计图与设计说明书及各种工程件名、数量表是否齐全、相符。
1.2.3核查各种设计工程平面坐标、高程、结构尺寸是否清楚、齐全、正确。各种建筑物设计标高与立面结构尺寸是否相符,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
1.2.5 核查工程项目土石方设计数量是否与核算数量相符,土石方调配方案的可行性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
1.2.6 核查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各种预留孔洞、沟槽和预埋件的布置之间关系有无矛盾,各专业之间设计接口部分的技术标准是否一致,配合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1.2.7 核查工程设计水文、地质资料是否与实际相符,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1 学习阶段:各级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熟悉施工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设计规定,明确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流程等有关技术问题。
2 初步核查阶段:在学习、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按照设计文件核查的具体内容,认真核对承建工程范围设计图纸的详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按专业分类登记。
3 综合核查阶段:在初步核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核对,主要核对各建筑(构)物之间、各施工区段之间、各专业之间等相对关系,共同协商。
4 文整上报阶段:施工设计图纸核查后,项目部应提前联系建设单位尽早召开技术交底会,应将初步、综合核查阶段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详细记录整理进行汇总,填写设计文件核查报告,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在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上正式提出。最后以会议印发的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的书面答复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2.2.1 测量工作贯穿从工程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包括交接桩、贯通复核测量(简称复测);施工测量;竣工测量。
2.2.1 交接桩工作包括工程测量GPS控制点、基线平面控制桩、曲线桩和交点桩、断链桩、水准基点桩、建筑物位置桩(或坐标桩)以及精测地段的控制桩。
2.2.2 贯通复核测量内容包括复核曲线转向角、测定曲线、复核曲线夹直线、增设施工桩橛、复核中线长度、测定断链、复核水准基点标高、增设水准基点、测定施工桩位标高、复核建筑物位置桩(或坐标桩)、复核精测地段的精测桩,并注意两个作业队分界点或标段两端与另外施工段衔接的控制点。
2.2.4 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包括:在完成贯通测量的基础上,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数据,对建(构)筑物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及桩点保护;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收方测量;深挖基坑围护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量测工作。
隧道(地铁)施工测量包括洞、内外平面和高程测量、地面与地下的联系测量、隧道掘进中的中线放样、隧道横断面测量和建筑物的施工放样等。
桥涵施工测量包括桥址中线测量、控制三角网的测量、控制水准网的测量、桥梁墩台定位测量、施工放样及工程质量检验测量等。
2.3.1 交接桩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由设计或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项目部组织人员参加现场交接桩工作。交接应有桩位平面布置图、控制桩表、曲线表、断链表、坐标和高程成果表。
2.3.2 交接桩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进行现场交接桩工作,交接桩位要逐一现场查看、点交。项目部参加人员应逐一记录现场点位、查看点位是否松动或被移动,并做好桩位点之记录,便于以后寻找使用。有条件应对曲线转角进行现场实测。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桩橛损坏及补桩加密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交接记录应双方签认。
2.3.3 接桩后,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测量工程师具体组织,分专业小组进行复测,复测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报告,复测成果得到确认后使用(或经建设单位指定的第三方复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1)内业准备:熟悉图纸,结合现场交接桩,贯通复核测量了解设计意图及设计标准,弄清平面坐标和高程起算系统或起算点,并对线路里程、坐标、曲线、坡度、高程等以及设计图上的有关尺寸进行核算;
2)外业准备:踏勘现场,进一步了解与掌握现场实际现状及施测条件。联系清理测量障碍物、配备仪器工具、安全防护设备,制作标桩。
2 外业施测:依照批准的测量方案或施测方法,根据现场原有控制桩点作初测和精测定位。主要是建(构)筑物中心线、标高、沉降水平位移、变形等安全监控量测。施测完成后还要做自检和复检(专检),同时设置好主要桩橛的护桩,保证定位点的可靠准确性。
3 内业文整:以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数据为准,整理外业施测成果,对外业观测成果经过计算,精度评定,绘制出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成果图并经复核无误后作为现场施工定位的依据。竣工测量完成后编制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纳入竣工文件。
3.1.1 工程试验是利用计量、检测手段,通过科学试验方法,鉴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结构物的质量标准,选择经济可靠的成分配合比,保证工程质量,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工程材料,降低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2.1 对砂、石、水泥、钢材(钢筋、钢丝、钢绞线)等大宗材料及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检查,按规定采集试样,由工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试验单位进行鉴定试验。
3.2.2 办理试验、检验各项主要材料的质量(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索取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证件进行核对,对不合格的产品、材料和半成品提出处理意见。
3.2.3 选取砼、砂浆、换填料、路基填料等原材料样品,选择配合比。根据工程试验室配合比负责测算施工配合比和施工配料单,经技术负责人签认后,交付工地使用,并指导监督严格执行。
根据设计要求对混凝土骨料、外加剂、拌合物进行试验。负责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书面提出砼质量控制目标和技术指标要求,在现场组织验收检查。
3.2.4 施工现场砼、砂浆、土壤等检查试件的制做、养护、保管和按规定期限送检。填写、保管路基填筑密实度及砼、砂浆检查试验报告单。
3.2.5 认真填写工地试验记录,统计分析现场施工的砼及砂浆试件强度以及原材料试验资料,记录当地气象资料、砼养护温度及冬季砼入模温度,砼内测温记录,认线 做好试验器具的添置、保管工作,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的整理和保管工作,为工程竣工文件提供试验资料。
1 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及统筹安排,施工调查总结会应明确设置工程试验室,规模、机构人员配置等,工程试验室应在工程开工前设置完毕,并应完成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及公司工程检测中心的检查验收,发放委托试验的证书。
2 从事工程试验人员必须通过上岗培训,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试验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单独从事工程试验,更不得出具试验报告。
3.3.2 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责任,工程试验质量保证体系,资料管理制度、防火安全及危险品管理制度,样品收发、保管、处理制度,工程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制度,仪器使用、维修、核检制度,仪器设备周期计量检定(校验)制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等。
3.3.4 按照承担的工程试验范围及内容进行有计划的工程试验。工程试验应严格遵照工程试验规程、检验方法、标准做好每一项试验,填写工程试验报告须按规定格式将内容及时填写完整,要求字迹清晰、数据可靠、结论准确。试验报告应经试验、复核及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试验室公章方为有效。并做好工程试验资料、试验报告的存档登记。
4.1.1 为贯彻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施工质量、环境保护等管理目标。
4.2.1 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选用材料机械、技术要点、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4.2.2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
4.2.3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 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未超过5米,但周围环境复杂、坑(槽)底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槽)底以上、坑(槽)范围内有地下管线 土石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采用深孔爆破的的土石方工程。
3 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挂蓝、造桥机等;各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钢套箱等)。
5 支架工程:搭设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塔架、膺架;跨度超过50米的拱架;架设桥梁用的导梁。
8 桥梁工程:水深大于2米、小于10米的基础;墩高大于50米、小于110米的墩台;跨度小于80米的钢管混凝土拱桥;100米以下的连续刚构或连续梁等桥梁工程。
9 其他工程:城市地铁施工;建筑幕墙的施工工程;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走行;沉井的浮运和下沉;营业铁路过渡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又没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工程。
4.2.4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 桥梁工程:水深10米以上深水基础;110米高墩;跨度大于80米的钢管混凝土拱桥;斜拉桥;100米以上的连续刚构或连续梁等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3 隧道工程:高瓦斯隧道、长度大于6千米的隧道或长度大于2千米的黄土隧道以及采用TBM、盾构施工的施工方案。
4 深基坑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地铁明挖车站;地质复杂开挖深度超过10米或地下三层以上(含三层)房屋建筑工程。
4.3.1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既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3.2 专项及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收到方案后,将方案分发给有关部门和专家,一般在10日内组织召开施工技术方案论证审查会议,形成论证审查意见。
4.3.3 项目部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及时对方案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方案,由项目部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
5.1.1 为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实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是防范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5.2.1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采取的措施;在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