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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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4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专用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X-Y-2024-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4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专用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X-Y-2024-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项目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4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专用材料采购项目
口罩,纯净水,实验用水,标准溶液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方式:供应商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发至,并将标书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致电。报名时间以标书费用到账时间为准。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