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23楼A 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为进一步提升厦门市岛内外环境质量,拟委托第三方对地表水、海水、环境空气、土壤、污染源(废水、废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允许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磋商文件格式5.4承诺)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方式: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磋商文件,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办理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6)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